濮陽網訊 12月3日,我市下發(fā)《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民進城購房促進住房消費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guī)定,自即日起,我市對農民進城購房予以補貼。在市城區(qū)購房由市財政補貼,在縣城購房由縣財政補貼。在市城區(qū)購房,由本人申請并提供購房合同、身份證和村證明,經房管部門審核后,根據(jù)繳納契稅證明,市政府對農民所購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補貼150元,對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補貼100元,對購買二手房的每平方米補貼200元。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wěn)發(fā)展,科學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根據(jù)省政府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的有關精神,我市出臺了該《辦法》,明確多項政策支持農民進城購房。
在改善金融服務方面,《辦法》提出,要切實提高農民進城購房的金融服務效率,加大對農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的信貸支持力度。農民進城購房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執(zhí)行最低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出資5000萬元,市政府在市房地產管理中心設立住房擔保機構,實施農民購房擔保,為農民進城購房貸款提供風險分擔或緩釋措施。
為發(fā)揮住房公積金作用,《辦法》提出,鼓勵引導農民工參加公積金繳存,為農民工開通繳存賬戶建立綠色通道,及時為繳存農民工流動辦理接續(xù)、轉移手續(xù)。用工單位要將建立穩(wěn)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民工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改善住房條件,擴大住房消費。
《辦法》強調,要維護進城農民既有權益,農民進城在市城區(qū)或縣城購買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選擇在原籍或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zhèn)居民常住戶口,原享受的醫(yī)療、集體經濟收益等權益不變。農民進城購房取得居住證后,其子女享有進城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與城鎮(zhèn)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掇k法》要求,當?shù)卣头抗懿块T要增強服務意識,積極組織進城農民采取團購等方式購買商品住房,引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合理降價,降低購房成本,減輕農民購房負擔。
《辦法》還就農民進城購房后,強化就業(yè)保障、完善公共配套建設和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服務管理等提出了具體意見。
此外,外來人員、市城區(qū)無住房家庭也可享受本《辦法》規(guī)定的優(yōu)惠政策。(段利梅 新會林 亞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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