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委宣傳部,開發(fā)區(qū)宣統(tǒng)辦,工業(yè)園區(qū)黨工辦,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綜合辦,市直各新聞單位, 省駐濮新聞單位:
為大力推進新聞創(chuàng)新,褒獎先進,多出精品力作,引導激勵廣大新聞工作者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市七次黨代會精神,為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輿論環(huán)境、推動濮陽趕超發(fā)展提供強大輿論支持,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第十五屆“濮陽市委、市政府好新聞特別獎”評選活動。具體事宜如下:
一、參評范圍
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在《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經(jīng)濟日報》、《新華每日電訊》和《河南日報》、河南人民廣播電臺、河南電視臺等中央、省市主要新聞媒體和重點新聞網(wǎng)站刊播的正面宣傳濮陽的新聞作品,以綜合報道和重大題材為主。
二、評選條件
主題突出,基調鮮明,在全國、全省和全市產(chǎn)生重大反響,社會效益好的新聞作品。受到中央和省、市領導批示表揚的正面宣傳濮陽的新聞作品優(yōu)先推薦。在市直主要新聞媒體刊播的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點報道也可參加評選。作品體裁包括消息、通訊、專題、言論、圖片等。
三、推薦及評選辦法
評選分初評、復評及審定三步進行。
(一)初評。由各縣(區(qū))委宣傳部、省駐濮新聞單位、市直新聞單位按照條件進行評選。
(二)復評。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專門評選委員會進行。
(三)審定。由市委宣傳部部長辦公會研究后報市委、市政府領導審定。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盡快組織初評,分別推薦3—5件新聞作品,于2017年10月16日前報市委宣傳部新聞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項
每篇作品需填寫作品推薦表,并將作品復印件附于表后,一式10份。報紙類作品需報原件一份,不得剪貼、涂改。廣播、電視等其它類參評作品只報送文字稿。
聯(lián)系人:張琳慧,聯(lián)系電話:4414473,郵箱:pyxwk2008@163.com。
附件:第十五屆“濮陽市委、市政府好新聞特別獎”新聞作品推薦表
中共濮陽市委宣傳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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