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打造平安校園。會議指出,要把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這事關廣大學生健康成長和億萬家庭幸福。會議就此提出了5項機制要求,包括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嚴打涉及校園和學生安全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暴力犯罪;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fā)現(xiàn)、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jié)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等。
近些年來,中小學及幼兒園安全形勢逐步好轉,但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fā)生,已經引起了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根據(jù)統(tǒng)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提請批準逮捕涉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881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14人。
就全國中小學的學生總數(shù)來說,這不是一個大數(shù)目,但卻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也給成千上萬學生和家長帶來了心理陰影。校園欺凌的話題,在兩會期間被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們廣泛討論,這次又在國務院會議上特別強調,說明治理校園欺凌十分迫切,全社會包括政府機構治理的決心也很大。
應該說,隨著校園欺凌影響的擴大,社會各方面已經開始行動,治理校園欺凌的諸多條件已經具備。例如全國86%的中小學和幼兒園配備了保安員,70%的校園安全防范系統(tǒng)建設達到了國家標準要求;再比如,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擬將行政拘留執(zhí)行年齡可以從16周歲降低至14周歲。這些,說明在機制上和法律上,都對治理校園欺凌做好了準備。這些條件都與幾年前的狀況不可同日而語,可以說,治理校園欺凌,應該水到渠成。
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對治理校園欺凌抱著盲目樂觀的態(tài)度。治理校園欺凌,還面臨著諸多難點。最主要的,是某些地方、學校,對青少年的思想教育比較忽視,許多學生在被欺凌時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一些人在欺凌他人的時候,也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這就需要中小學校要特別重視尊重他人的品德教育、知法守法的法治教育,這些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而要根據(jù)青少年的心理特點,循序漸進、細致入微地進行。應該說,這類教育是根治校園欺凌的根本,應該常抓不懈。
另一個難點,則是個別學校、教師對校園欺凌問題不夠重視,出現(xiàn)欺凌事件后,錯誤地認為是學生之間的小打小鬧,甚至在發(fā)生嚴重后果時,還希望大事化小,生怕因此影響學校的聲譽。這種有意無意地姑息縱容,實際上是助長校園欺凌者的氣焰。建立校長(園長)負責制,讓負責人承擔起責任,則是解決這一難點的有效方法。
在這一點上,還應該反復強調,要求學校的管理者切實負起責任來。在學校中,也要對管理者、教師做好法律普及,讓他們明白,什么是正常的行為,什么是非正常的行為,什么是違法的行為。在思想意識中劃出界線,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采取正確的措施。
當然,設立青少年的心理疏導渠道、設立校園欺凌的舉報渠道,也是非常必要的。這不僅需要學校努力,街道、公安等系統(tǒng)也該予以配合。有了這些,校園安全才會有強大的后盾,學生和家長的心才會踏實下來。
治理校園欺凌已經成為國務院會議的議題,引起了中央層面的重視,教育部門以及社會各界,都沒有理由再忽視這一現(xiàn)象。全社會都有緊迫感,一起行動,綜合治理,相信這個負面現(xiàn)象最終將走向末路。
新聞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