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jù)
《濮陽市引進國外人才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濮辦〔2016〕58號)
《關(guān)于申報2019年度市級國際交流合作項目的通知》(濮科〔2019〕30號)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全市事業(yè)單位和非外資企業(yè)。
2.外國專家來濮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項目專家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單位,可以申報中長期國際交流合作項目。
3.外國專家來濮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nèi),項目專家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項目單位,可以申報短期國際交流合作項目。
4.其他要求以申報通知為準。
三、優(yōu)惠政策
評審立項后,市級財政將給予2.5-5萬元的項目經(jīng)費支持。
四、主管部門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成果轉(zhuǎn)化科 聯(lián)系方式:0393-6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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