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統(tǒng)一部署,6月初我市啟動首輪巡察工作。這次巡察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突出問題導向,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堅持邊巡邊改,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干部,傳導了壓力,形成了震懾。目前,市、縣兩級巡察組已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意見,巡察進入整改落實階段。
巡察的目的在于發(fā)現問題、形成震懾。前不久,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報》發(fā)表署名文章指出,巡視監(jiān)督的作用能否充分發(fā)揮,關鍵在成果運用;巡視的震懾效果強不強,關鍵看整改。巡察發(fā)現問題本身是震懾,用好巡察成果、抓好問題整改會形成更加強有力的震懾。本輪巡察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發(fā)現了不少共性問題,也掌握了很多個性問題。不管什么問題,最終都要落腳到整改上,落腳到問題解決上。整改不到位,巡察效果就會大打折扣。問題得不到解決,有問題的人就會長出一口氣,群眾更會失望甚至失去信心。要把巡察中發(fā)現的問題分類處置,提出明確具體的整改要求,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搞好整改必須有正確的認識和端正的態(tài)度。只有認識到位,行動才會自覺。被巡察黨組織要從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高度認識巡察工作,以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態(tài)度來對待整改落實,切實增強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巡察整改作為當前的一項重大任務抓實抓緊抓好。要堅定解決問題的信心決心,以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把巡察組反饋的每個問題都當作“必答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搞好整改必須把壓實“兩個責任”作為重中之重。這是推動問題解決的關鍵。一定意義上講,一個單位、一個縣區(qū)之所以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與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沒有很好地履行到位有著直接關系。因此,要牽住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強化被巡察黨組織的主體責任,促其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扛穩(wěn)、抓牢、做實。整改意見書由黨委(黨組)書記簽收、立此存照。黨委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責任壓下去、落實到人,層層傳導壓力。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責任,加大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的力度,把紀律立起來、挺起來、嚴起來。巡察組在巡察過后要跟蹤整改情況,殺個回馬槍,開展“回頭看”,看看問題是否通過整改真的改好了,黨委和紀委是否真的把“兩個責任”擔起來了。對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嚴肅問責。
搞好整改必須從嚴要求務實推進。整改的標準要高,要求要嚴,措施要硬。要對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制訂詳細的整改進度表,實行臺賬管理、掛賬銷號,倒計時推進。要注重層層剝筍,深入挖掘,提出治標和治本的對策建議。要通過完善制度機制,規(guī)范權力運行,做到發(fā)現一個問題、解決一類問題。要區(qū)別情況,突出重點,對違紀違法問題,著眼于“懲”;對作風建設方面問題,著眼于“糾”;對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著眼于“建”。要堅持統(tǒng)籌兼顧,科學擺布,統(tǒng)籌抓好各項工作,做到務實整改,科學有效。
搞好整改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消極應付。把整改當作做給別人看的秀場,對付、應付一下了事,盡管弄出了不小動靜,但雷聲大雨點小,問題還是擺在那里,得不到真正解決,整改流于形式。這種用假把式糊弄群眾、以消極應付對待整改的做法,群眾不答應,監(jiān)督問責也會找上門來。二是就事論事。整改只是就事論事,解決表層問題,不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標本兼治。問題看似得到了解決,實則樹倒根存。正確的做法是,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找出病灶,挖出深層原因,打破藩籬,改革體制機制,扎緊制度籠子,不斷健全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