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報道,多地信訪系統(tǒng)官員向記者確認,自今年3月至今,暫未收到國家信訪局關于各省(市、區(qū))“非正常上訪”人次數(shù)的排名表。與此同時,有部分地方開始取消了信訪考核與排名。
眾所周知,盡管信訪被《信訪條例》等法規(guī)確定為公民的權利,但現(xiàn)實中不少官員在打壓這種權利,一些地方政府截訪甚至私設黑監(jiān)獄,都是經(jīng)媒體報道的事實。
截訪和私設黑監(jiān)獄都是踐踏人權和法制的舉動,輿論對此當然要嚴厲抨擊,但僅僅抨擊又不夠,還必須找到背后支撐或者逼使如此去做的原因。這個原因,很大一部分就是所謂的“信訪排名”。
信訪排名的依據(jù)存在于《信訪條例》之中。2005年5月1日修訂生效的《信訪條例》第7條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比绻麚Q一種思維,“信訪工作績效”原本應指各級政府解決信訪問題的成績,但據(jù)一位基層信訪局人員告訴記者,由于上述規(guī)定中提及“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最終就選擇了排名的形式進行通報,因而各級信訪部門開始了“信訪排名”,在縣級及縣級以下的基層政府,排名表的先后成為對黨政干部政績考核的指標之一。此后,這一指標又逐步異化為“各級黨政領導成為信訪責任人,其管轄的轄區(qū)內訪民進京上訪次數(shù)與黨政領導的升遷直接掛鉤”。
信訪排名一旦成為信訪制度的一部分,其殺傷力堪稱驚人。那些遭遇野蠻截訪的訪民證實了這種殺傷力,而且它還是對信訪制度的消解。人們很容易從中讀出一種悖論:一方面把信訪稱為公民的合法權利,另一方面又利用信訪排名形成的行政壓力,逼著地方政府竭力壓制訪民。正是基于這些原因,近年來從地方到全國兩會,社會各界取消信訪排名的呼聲一直不斷。
現(xiàn)在媒體傳出國家信訪局暫停公布各省信訪排名的消息,雖然尚無法確知這是不是對輿論的一種呼應,但這個行動本身無疑是一個值得贊許的進步。而媒體同時披露,國家信訪局“是否以后將永久取消這一排名表,目前尚不知情”。因為對信訪排名的危害和后果存在共識,人們愿意認為這種“暫?!钡膶徤鞑⒎浅鲇趯@一制度的頑固堅持,而只是出于全面權衡的需要,更相信經(jīng)過幾個月的“暫?!痹囼灒旁L排名制度不久就會退出歷史舞臺。
面對新的信訪形勢,信訪制度需要調適,取消信訪排名勢在必行,但也始終不能放棄重建法律信仰的努力,因為常識告訴我們,法律真正發(fā)揮作用的時候,也就是訪民消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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